比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江苏省体育总会
徐州市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钓鱼协会
三、承办单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
徐州市钓鱼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徐州市启智教育机构
五、赞助单位
上海三信渔具有限公司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大本事渔具有限公司
威海慈海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淳龙鱼具有限公司
徐州市大庙赵安渔具店
徐州市大庙化东渔具行
徐州市大庆渔具
徐州市阳光渔具
徐州市永建钓具行
六、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江苏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湖南广电快乐垂钓频道、北广传媒四海钓鱼频道、《现代快报》、《搏鱼天下》电子刊、《乐钓江苏》电子刊、海峡钓鱼网、海峡融媒、垂钓乐、徐州都市晨报、徐州钓鱼网、徐州钓协公众号。
七、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星钓积分赛
八、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100人。
九、比赛时间
2019年11月5日
十、比赛地点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花园垂钓中心(徐州开发区高新路绿地高铁东城向南1000米路西)
十一、比赛项目
中国传统七星漂钓法(3-9粒星状浮漂)
十二、竞赛办法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7.2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一天两场,每场90分钟);
(二)有效鱼:青、草、鲤、鲫、鳊;
(三)
饵料不限,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饵料。可以使用打窝器,禁止手抛做窝,禁止使用电动打窝船,禁止打饵勺做窝;
(四)长竿短线钓法,线组长度不得超过竿长
(五)限用3-9粒星状浮漂,且浮漂必须贯穿在主线上,不得使用立漂,不许使用砣上钩,限用2只以下无刺鱼钩;
(六)不许甩大鞭式抛竿,不许使用绕线轮和失手绳;
(七)分多个计分区;运动员抽签决定第一场钓位,在计分区里进行一场 90分钟比赛。第二场就近分区重新抽签决定钓位;
(八)每名运动员按一天两场总积分排列名次。总积分相同,依次按单场排名、总重量、抽签决定名次。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江苏省二类星钓赛事,参赛运动员将获得江苏省星钓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
(二)获得本次比赛前三名者,直接晋升为江苏省二星级星钓大师;
(三)获得本次比赛前十名直接获得七星钓年底总决赛资格;
(四)获得比赛前六名者,将获得本次比赛徐州市“星钓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十四、奖励个人成绩前30名。
第一名:奖金2000元、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500元、奖杯、证书
第四名:欧美亚5.4米钓竿一支(价值700元)、证书
第五名:征战天下5.4米钓竿一支(价值670元)、证书
第六名:水韵江南4.5米钓竿一支(价值650元)、证书
第七名:水韵江南4.5米钓竿一支(价值650元)、证书
第八名:欧美亚4.5米钓竿一支(价值580元)、证书
第九名:征战天下4.5米钓竿一支(价值580元)、证书
第十名:水纹极5.4米钓竿一支(价值450元)、证书
第十一名:轩辕剑4.5米钓竿一支(价值420元)、证书
第十二名:欧美亚3.6米钓竿一支(价值400元)、证书
第十三名:孤战鲤3.6米钓竿一支(价值360元)、证书
第十四名;青物8米钓竿一支(价值340元)、证书
第十五至三十名:奖金100元、证书
十五、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免收赛事服务费,报名时交付押金100元,赛后退回,组委会提供每人一份纪念品,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押金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
报名联系人:汪洋 电话:15252231541(微信同号)
(三)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19年11月5日7:00-9:00到徐州市经开区东湖花园垂钓中心报到。成绩计算系统升级,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
十六、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由江苏省钓鱼协会指派或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主办方协商选派。
十七、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八、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九、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一、竞赛日程安排
11月5日
7:00~9:00运动员报道
11月5日
9:00~9:30 点录抽签、开幕式
10:00~13:30 二场比赛
2:30~15:30 闭幕式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的,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2分,重量赛制罚减0.5公斤重量的处罚: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规则,服从裁判员指挥;
(二)赛事组织方发放服装要求穿戴和使用,运动员不遵守的;
(三)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不按规定摆放钓具,影响钓区环境,不听劝阻、不整改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钓组(竿、线、漂、钩)。竿长不许超过规定10公分,钓线长度不许超过钓竿长度。使用无倒刺钩(有倒刺的可以赛前处理),钓钩数量不许超过2枚;
(五)运动员使用的钓竿上不许装有任何带有卸力功能辅件;
(六)线组上只允许使用颗粒星状浮漂(限3-9粒),不许附带其他具有增浮或放大信号功能的辅件;
(七)运动员比赛时间,不许手抛窝或电动船做窝;
(八)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甩大鞭式抛竿,影响他人安全,不及时整改的;
(九)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规定钓位内作钓。可携带备用竿,但只允许一套钓具入水作钓;
(十)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取、自存;
(十一)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不许入水、做窝。
(十二)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在指定钓位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许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不许锚鱼和故意挂鱼,死鱼不计成绩;
(十三)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入护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十四)运动员在比赛进行中,不许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不许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五)比赛期间文明垂钓,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比赛,不听劝阻的;
(十六)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钓位,需要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许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十七)计量成绩时,运动员不许擅自离开自己的钓位进行围观;
(十八)赛前及赛中不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许服用任何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十九)比赛中无效鱼不许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许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应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罚;
(二十)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丢弃物清理干净,不许向比赛水域内丢弃饵料及任何物品。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一)有违规现象,拒不接受整改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毁窝的;
(三)未经裁判员计量,故意将渔获倒掉的;
(四)比赛期间串鱼、并护、放水、打招呼、消极比赛被发现并得到证实的;
(五)赛事活动中有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认定应该处理的。